前言:
日前在一个博客上看到对于该叫“轮肽”还是“轮胎”的争论。
有人认为应该规范化使用“轮胎”而非广东话的“轮肽”。
有人认为“肽”和“胎”在广东话中不同音,因此说补轮胎应说“补肽”而不应说“补胎”,否则会与“安胎”混淆。
关于这个话题,我早就想写一篇文章,今天借此先写下一些想法,日后完善。
外来词的翻译,特别是目标语言文化里没有的事物,早期很多时会采取音译的方法。
比如把club译成“俱乐部”,把磕头译成kowtow。
而这种音译往往会按照最早的翻译者所采用的方言口音,而非目前通行的国语/普通话。
“补肽”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广东人常说“有边读边”。英语的Tire/Tyre的发音接近是“太”(普通话接近“台”),因此广东人说“肽”比说“胎”读音上更接近原文。这类的例子很多,顺手举几个:
现在我们说的“水泥”,最早是译成“士敏土”(记得读书时看过一本小说名字叫《士敏土》),为何?据说当初的译者是上海一带的人,这“士敏土”与英语的cement 的发音到时很接近。
又比如“长衫”在英语里译成Cheongsam;“点心”译成dimsum,这是因为广东最早与西方人打交道,西方人就用他们听到的关于发音来命名这些他们本国没有的事物。
又如“澳门”,现在叫Macau。据说当初葡萄牙人登陆,问本地人这是什么地方,本地人听不得,自言自语说“都唔知你讲乜狗?”,葡人以为“乜狗”就是地名,因此这个广东话的粗言就成了澳门的官方大名堂而皇之地流行了几个世纪。
说到“书面语”,本人觉得在多元化的社会,并不一定要死守。各地有各地的方言和习惯,强求一律只能造成死板甚至方言的消失。
英国的球员小贝Beckham,普通话译成“贝克汉姆”,粤语译成“碧咸”,粤语的译法更简练,发音更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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