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墓地手册》一书中规定:“死者的姓名应为全称,不应用缩写或加头衔......”(文末附图)
在威尔士有一块墓碑,上面有许多的名字(如下图)。
二十多前,我的译文是这样的:
“这里安葬着约翰
罗伯斯·波斯·戴维·格里菲斯·戴维·沃斯·布莱森·梅雷迪斯·杰华斯·列维蓝·结罗姆·海林·考莱德·卡德万··阿斯格瓦·卡德尔·宝伊斯之王,
于上帝的1642年3月20日离开人世,卒年12岁。”
在这个墓碑上,光是人名就占了三分之二的位置。
我原来一直搞不清其中的每个人名前面的AP的含义,今天早上再次研究,终于弄清楚了。
原来这个AP是威尔士语的表示“某人的儿子”的缩写。
这样说来,墓碑上从罗伯斯到宝伊斯之王这十七个名字,表示的是从一世祖宝伊斯到罗伯斯的十七代的传承,加上死者本人,总共十八代。如果死者有子女,他的子女的墓碑上就会有祖宗十八代的名字了。
另外一个疑问是原文的死者岁数XCV,我当时没有搞懂,译错了,
其实死者死时95岁,也是今早才弄明白(网摘):
罗马数字共有七个,即I(1),V(5),X(10),L(50),C(100),D(500),M(1000)。按照下面的规则可以表示任意正整数。
右加左减:在一个较大的罗马数字的右边记上一个较小的罗马数字,表示大数字加小数字。在一个较大的数字的左边记上一个较小的罗马数字,表示大数字减小数字。但是,左减不能跨越等级。比如,99不可以用IC表示,用XCIX表示。
一段翻译,跨越二十多年,这在我自己的经历中也是从未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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