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在踏上英伦三岛以后,曾经以拉丁文说过“Veni. Vedi. Vici ”,英文译成“I came. I saw. I conquered”。
意大利语3个单词,英文6个单词,中文译文几个字为最好?
我来了,我见了,我赢了。
这是通常的译法。6个英文单词译成9个中文字,很准确,也很简练。
但还有比这更简练的译法吗?
我看过这样一个译文:“亲临、目睹、全胜”。我觉得“亲临”和“目睹”都译得很传神,“全胜”稍差。
在此基础上,我提供我的译文如下:
身临、目睹、亲征。6个中文字对应6个英文单词。
但遗憾的是“亲征”本想表达“亲自征服”,以“亲”对应前面的“身”、“目”。但亲征是个固定的说法,根据《汉英词典》的释义为“(of an emperor) personnally lead a military expedition"。古代小说里经常说皇帝“御驾亲征”,“亲征”一词在这里适合凯撒的身份与行动,但“亲征”的结果“I conquerede”(我征服了)未能很好表现出来。
此外,中文译文与英文的单词在意义和数量上的对应并不说明就是最好的译文,因为原文是拉丁文,只有3个单词,而且这3个单词,有形声相似的特点,英文的翻译已经无法保持这个特点,中文不知能否做到。
后来根据一位朋友的启发(我最欣赏的那位朋友译文中的“朕”和“幸”,很贴切是出自帝王之口),我处理成了:
朕幸此,朕睹斯,朕征疆。(“征疆”一说仍不很满意)
“幸”的意思是:(of a mornarch) be presentat a place...指帝王到达某地。
后记:
这是根据2008年6月我在《中国翻译论坛》上的一个引起热烈讨论的同名帖子改写的。感兴趣者可到以下网址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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