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说到上海的一个臭豆腐摊的英文广告说:Smell Smelly,Taste Tasty。
这段广告说的是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
我们来对比分析两种语言的广告:
中文:闻着臭, 吃着香。
英文: Smell Smelly,Taste Tasty.
中文六个字;英文六个音节。
中文前后两句采用相同的句式; 英文亦然,Smell是联系动词,Smelly是形容词;Taste是联系动词,Tasty是形容词。
中文仅重复一个“着”字;而英文采用了多种修辞手段:
* Smell和Smelly,Taste和Tasty分别是同一个词根的不同词性的单词,形成了读音相似的效果;
* Smelly和Tasty押韵。
从修辞手法和读音两个方面,英文广告均超过了原来的中文。
不过这段广告的作者还是犯了一个基本的语法错误,这就是Smell和Taste这两个动词应该采取第三人称单数的形式,即(Although this kind of Doufu) smells smelly, (but it) tastes tasty.
这段英文广告词的作者估计是看过动画片《海绵宝宝》。影片里的蟹老板有一段话:
“The Smelly Smell that Smells Smelly”(那股臭味闻起来臭极了)。
在这段话里,Smell以不同形式出现了四次:第一个Smelly是形容词,第二个Smell是名词,第三个smells是动词,第四个Smelly是形容词。注意,动词采用了第三人称单数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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